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蛟河市农机总站深入农机企业认真落实农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|
2019-7-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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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》法律法规及吉林市农业村局关于认真落实省安委会《企业安全生主体责任“五个必须落实”》的通知文件,7月12日,蛟河市农机管理总站人员深入全市各农机生产、经销企业,认真落实农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即企业负责人履职到位、管理队伍配备到位、安全培训教育到位、安全基础管理到位、各项保障机制到位。

每到一户企业,总站人员将提前印制的《五个必须落实》发放至监管企业,并组织企业分级,分层传达到位,确保全覆盖,无死角。

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,进一步压实了农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预防农机事故的发生,切实解决农机企业安全责任落实“最后一公里”的问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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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/出处:蛟河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 陈义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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