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蛟河市农机总站贯彻落实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分工方案》 |
2020-7-1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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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机生产、经销企业安全意识,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。蛟河市农机总站按照省安全生产“五大体系”建设的相关要求,坚持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的方针,全面贯彻落实我市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分工方案》。
7月9日,农机总站工作人员分别到6户农机生产、销售企业,现场签订了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。同时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检查、督促工作。
此举树立了农机生产、经销企业“安全生产,人人有责”的观念,增强了自身的责任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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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/出处: 蛟河市农机管理总站 姜雪艳 关红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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