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蛟河市农业局认真做好“两节”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|
2013-9-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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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蛟河市安委会《关于切实做好“十一”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(蛟安委字[2013]29号)、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吉林市农机监理所《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机车辆安全联合检查活动的通知》(吉市农机监字〔2013〕13号)等文件精神,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,消除农机事故隐患,有效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,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安定和谐的节日,蛟河市农业局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做好“两节”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: 一、提高认识,落实责任 “两节”将至,外来的游客和返乡市民明显增多,这期间正是农民群众秋收的高峰期,也是拖拉机上路作业的高峰期,“黑车、非驾”、客货混载、违章载人、酒后驾车的现象时有发生,给农机安全生产带来了诸多隐患。因此各乡镇(街)农机站要高度重视,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,成立领导小组,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,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,采取有力措施,消除农机事故隐患,坚决杜绝农机事故的发生。农机监理人员要尽职尽责,紧紧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的每个环节,落实岗位责任制,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,落实到人,扎扎实实的做好“两节”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。 二、抓好宣传,营造氛围 各机站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,充分利用村 屯大喇叭、宣传栏、过街条幅进行宣传。同时采取出动宣传车、发放宣传单等形式,加大对“道交法”、《吉林省农机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。 按照蛟安办字[2013]15号文件要求,我局要制作30条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过街条幅,做到农机安全生产宣传,进企业、进社区、进村屯、进农户、进学校,进一步提高经营使用者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,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。 三、强化监管,排查隐患 按照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吉林市农机监理所《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机车辆安全联合检查活动的通知》(吉市农机监字〔2013〕13号)文件精神,各机站要主动联系当地派出所交警人员,联合上路执法,开展一次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。 一是重点排查整治拖拉机及驾驶员无牌行驶、无证驾驶、酒后驾驶、违法载人、超速超载及未参加“年检”、私自改造拼装拖拉机等严重违法行为,特别是拖拉机载多人上道路行驶的整治,消除农机事故隐患。 二是重点排查整治农机生产(经销)企业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,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和管理,消除农机生产(经销)企业、农业机械库棚、维修点、储油库等设施安全事故隐患。 四、坚持节日期间值班制度 “两节”期间,各机站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。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履职尽责,及时有效的处理各种突发农机事故,一旦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,要立即启动农机事故处理应急预案,农机站负责人和农机监理人员要及时赶到现场,积极组织救助和处置,降低事故损失,维护社会稳定,并按农机事故报告制度规定,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,对重特大农机事故要填报“农机事故报表 ”严禁瞒报,漏报农机事故。各机站要在9月30日下班前,将值班表报蛟河市农业局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市农机监理站。(办公室值班电话:6722316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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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/出处:蛟河市农机监理站 姜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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